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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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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不讓路給救護車可處罰 交通部表示妨礙交通罰款500元

行人不讓路給救護車可處罰 交通部表示妨礙交通罰款500元
讀後心得
高雄市一名行人在過馬路時未禮讓救護車,警方表示無法罰款。交通部解釋,行人若妨礙救護車通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500元罰鍰。他們強調,所有道路使用者應避免妨礙緊急車輛通行,並呼籲行人應提升禮讓意識,否則可能涉及刑法責任。

近日,高雄市一名行人在過馬路時未禮讓救護車,警方表示無法對該行人進行罰款。針對此事件,交通部今日說明,行人未禮讓救護車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妨礙交通的規定,處以新台幣500元罰款。交通部將不斷加強宣導,提醒駕駛者及行人應避讓緊急車輛,呼籲所有道路使用者不要妨礙緊急車輛的優先通行。

行人未禮讓救護車可罰500元

針對高雄行人未禮讓救護車的事件,交通部強調,當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,其在道路上擁有優先通行權,除了其他車輛應避讓外,行人在過馬路時亦需禮讓此類緊急車輛。如果行人因未禮讓而妨礙救護車的通行或阻礙其他車輛的避讓,則可能根據具體情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,受到500元的罰款。

交通部指出,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或暴力方式妨礙救護車通行,此種惡意行為則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強制罪或妨礙公務罪。如果因此造成救護車無法及時救治傷者,進而導致重傷或死亡,就可能涉及刑法中的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,並承擔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