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髮師高球場滑倒索賠255萬元 受傷後仍打完18洞最終獲判11萬元賠償
- byVic

讀後心得
石男在高爾夫球場大廳踩到積水滑倒,要求賠償255萬餘元,但不到一個月後又回球場打球,最終僅獲賠11萬餘元。事件發生於2023年11月,石男因摔倒受傷,提出多項醫療費用要求。台南地院調查後認定球場有過失,但石男在受傷後仍頻繁打球,影響賠償金額,最終判定雙方各負一半責任,球場需賠償石男11萬餘元。
一名男美髮師在2023年11月前往台南某高爾夫球場打球時,在大廳不慎踩到積水滑倒,因此向球場求償逾255萬元。雖然他主張因事故受到了頭部和頸部的多項傷害,並表示需要休養3個月,但在事後不久,他竟在21天後再度打球,目前共計已經打了26次高爾夫。法官最終認為,這無法與醫囑相符,因此只能判賠約11萬元。
判決書中提到,石男在2023年11月20日當天前往球場,當時該大廳正進行地板清理,當他在9時46分經過時,由於地板濕滑而滑倒,造成了多項傷害,並隨後提出醫療費用的賠償請求。球場方面提出辯詞,聲稱當天有清潔人員在工作,並認為石男滑倒與球場無關。
經過審理,法官根據監控畫面發現球場並未設置拉警示線以防事故,這顯示出球場存在過失。儘管球場試圖指出石男的診斷證明書中提到的「有限度活動」,法官還是認為石男的行為超出了醫囑的範圍。
最終,法官認定石男的受傷影響期限為21天,並要求球場賠償11萬1,641元,雙方均需承擔事故的50%責任。此外,該判決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