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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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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女性兩岸各有丈夫!中國籍丈夫不滿花費百萬聘金「人財兩失」,心碎提起跨海告訴

台灣女性兩岸各有丈夫!中國籍丈夫不滿花費百萬聘金「人財兩失」,心碎提起跨海告訴
讀後心得
2019年,高雄一名王姓女子與韓籍男子結婚,卻在半年後認識台籍曾姓男子並再婚。韓男得知後提告王女重婚,並要求賠償。法院判決王女犯重婚罪,刑期2個月,並須賠償韓男16萬元,理由是她在婚後仍與韓男有互動,且未能證明其婚姻是非自願的。

2019年,高雄一名王姓女子與中國籍韓姓男子結婚,卻在結婚僅半年後結識台籍曾姓男子,並於隔年結婚。韓男得知王女回台後,竟向法院提告重婚罪並求償。經法院審理,王女被判犯重婚罪,處以2個月徒刑,並需賠償韓男16萬元。

據判決指出,王女於2016年結識韓男,交往數年後在2019年4月於中國大陸青島省辦理結婚登記,但婚後隔天即返回台灣。婚後半年,王女與台籍曾姓男子交往,並於隔年10月結婚,後來懷孕生下兩名女兒。韓男得知王女與他人結婚生子後,氣憤地提告索償。他指出,婚前王女以各種理由向他索要金錢,並在結婚時收取26萬元人民幣的聘金,以及金戒與鑽戒等,還計畫婚後來台團聚,卻在申請入台證期間發現曾男的存在。

不過,王女辯稱她與韓男是在台北認識,且韓男使用假名,自稱是陸企派駐台北的經理,直到登記時才發現韓男的說謊,並表示自己受到威脅而被迫結婚。然而,法官查明王女婚後曾兩次申請讓韓男來台團聚,且未提出婚姻關係非合意的證據,難以認定其辯詞成立。

法官指出,婚姻是配偶間的永久結合關係,當事人應相互誠信並維持完滿的權利與義務,因此判決王女犯重婚罪,處以有期徒刑2個月,並裁定王女與曾男因侵害韓男的配偶權,需共同賠償16萬元台幣。

不良行為,請勿模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