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宇航空拒絕中高齡求職者面試受到30萬元罰款,訴願被駁回
- byVic

讀後心得
星宇航空因多次拒絕一名56歲勞工的面試申請,被桃園市政府罰款30萬元,因經調查認定存在年齡歧視。勞工曾申請六個職位,但均以「職缺名額有限」為由遭拒。星宇航空對此處分提出訴願,主張招募以履歷內容評估,並否認歧視。然而,勞動部駁回其訴願,認為公司未能證明沒有歧視,並指出其提供的數據僅顯示老員工比例低。星宇航空表示對此判決感到遺憾。
星宇航空對外進行徵才,一位56歲的勞工投遞履歷,但屢次遭到面試婉拒。桃園市政府認定該公司存在對中高齡就業者的歧視行為,因此對星宇航空處以新台幣30萬元的罰款。星宇航空對此處分不滿,提出訴願,主張其招聘過程是基於履歷的整體評估。然而,勞動部最近駁回了該訴願,維持原處分。
根據訴願決定書的內容,一名名叫劉的勞工在112年8月至9月應徵了星宇航空的六個職務,包括駕駛員、行李運送及輪椅服務勤務員、航機作業勤務員、客艙清潔作業勤務員、裝卸勤務員及貨物拖運勤務員,但皆遭拒絕,理由為「職缺名額有限」。劉姓勞工隨後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訴,指控星宇航空在招募過程中以年齡為由進行差別對待。
調查後,桃園市政府認定星宇航空未能提供具體的拒錄理由,也未能證明其錄取標準無涉歧視,因此裁決開罰30萬元。星宇航空對此不服,向勞動部提出訴願,聲明其招聘作業乃基於履歷的整體評估,並非以年齡為依據,且公司內部亦有中高齡員工,因此否認存在歧視行為。
不過,勞動部訴願委員會檢視相關資料後認定,星宇航空未能提供足以證明不涉及年齡歧視的證據,因此駁回了訴願,維持原處分。勞動部的相關負責人指出,根據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,若求職者感受到受差別待遇,雇主須承擔舉證責任,以證明待遇差異與年齡無關,然而星宇航空未能提供足夠的資料來支撐其主張。
例如,星宇航空雖然有提交相關的年齡概況表顯示有中高齡勞工,但多數為資深人員而非新進,比例也相對不足。對於劉姓勞工應徵的六個職缺,星宇航空則全數以名額有限為由拒絕,然而這些職缺實際上仍有開缺,因此顯示公司似乎並非真如其所言。
根據法律規定,對於中高齡及高齡者的求職或受僱,雇主不得因年齡而給予差別待遇,包括招募、甄試等各個環節。星宇航空則重申其招聘遵循公平原則,會考量職缺的工作性質、面試者的能力及過往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估,並不以年齡為標準。公司對於訴願的結果感到遺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