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遺囑要求海葬,家屬堅決反對,保母將女兒告上法庭「法官如何判決」
- byVic

讀後心得
2024年10月,中國上海因遺囑糾紛引發的家事爭議,逝世老人的保姆王阿姨告老人的女兒。老人遺囑中指明要由王阿姨操辦海葬,但女兒反對並保管了老人的骨灰。法院確認王阿姨有權處理海葬,並提出折衷方案,最終雙方在法院建議下完成海葬儀式,王阿姨隨後撤回訴訟,案件和平解決。
2024年10月,中國上海發生了一起因遺囑糾紛引發的家事爭議,最終演變為逝世老人生前的保姆控告其女兒的案件。該名老人於遺囑中明確表示,其逝世後須進行海葬,並要求由長期照顧他的保姆王阿姨全權負責,禁止他人干涉。然而,老人的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,雙方因此展開了法律訴訟。
根據報導,上海高等法院於4日發布消息指出,王阿姨作為老人生前的保姆,除了透過遺囑獲得部分財產繼承權,還被指定為唯一負責海葬儀式的個人。然而在老人去世後,女兒卻保管了老人的骨灰。王阿姨因此提告,主張依照遺囑應由她負責處理骨灰,完成死者的遺願。
王阿姨的代理律師表示,雖然王阿姨已獲得可觀的遺產,她仍堅持按照雇主的生前意願完成海葬,並非出於財產的考量。老人的女兒及其丈夫在庭審中對保姆的動機表示質疑,認為「已經獲得遺產,還要骨灰,實在太過分」,並強調原本是他們家在照顧老人,因此應由家屬負責後事。
王阿姨則表示,由於遺產繼承的問題,與老人的女兒之間已經產生了衝突,雙方關係相當緊張。老人的女兒難以理解父親將如此大的財產留給非親屬,並認為父親在喪偶後與她日漸疏遠,讓她無法接受後事由外人處理。
法官最初建議雙方共同辦理海葬,但王阿姨與女兒均拒絕。王阿姨認為無法與對方同場,女兒則強烈反對保姆的參與,雙方各執一詞,僵局一時難以打破。在審理過程中,法院仔細審閱了老人的遺囑,確認雖然明確指派保姆操辦海葬,但並未禁止女兒參與。最終,法官提出了一項折衷方案:由王阿姨負責申請海葬,而女兒則帶著骨灰登船,由海葬服務人員完成儀式。
該提議經過雙方協商後獲得接受,2024年10月,根據法院的建議,海葬儀式順利完成。王阿姨隨後撤回起訴,案件以和平方式結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