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州華裔男士刑案未解決遭註銷綠卡,爭議持續超過十年…政府最終被判違憲
- byVic

讀後心得
一名持綠卡的新州華男因涉嫌商標偽造,在刑事案件未決期間返美時被海關攔截,綠卡隨即被註銷。經過十多年法律爭訟,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最近裁定政府處理違憲,命令恢復其綠卡。如果川普政府在5月18日前未提出重審或上訴,該裁決將正式生效,影響全美綠卡持有者的入境權益。案件的關鍵在於是否在未有定罪前就可註銷綠卡,法院的裁決或將成為未來移民政策的重要依據。
一名持有綠卡的新州華人,因涉及商標偽造案,在刑事指控尚未決定期間返回美國時遭海關攔截,綠卡當場被註銷。經過十餘年的法律攻防,近期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政府的處理違憲,並命令恢復其綠卡。若政府在5月18日前未對此致上重審請求,或在90天內上訴至最高法院,這項裁決將正式生效,影響全美綠卡持有者的入境權益。
根據裁決書,該名人士於2007年透過親屬移民取得綠卡,並在美國與香港經營服裝貿易。2012年,他因購買一批服飾而遭指控牽涉商標侵權,並被控違反新澤西州商標法,罪名為三級商標偽造,屬輕罪,警方登記後隨即將其釋放。同年,在刑案尚未判決期間,他離開美國,數週後從紐約甘迺迪機場再次入境,自稱以合法永久居民身分返回,但遭海關拒絕。移民官根據移民與國籍法,未允許其以合法永久居民身分入境,而是以「假釋入境」方式放行,並啟動調查。
2013年,他因違反相關商標法認罪,被判兩年緩刑。此後,國土安全部於2014年啟動遣返程序,指控其涉及道德敗壞犯罪,屬於不可入境類別。2016年,他申請豁免,但因未符合七年連續居住要求遭移民法庭拒絕。移民法官裁定其商標偽造罪屬於道德敗壞犯罪,不適用輕罪例外規則。此外,法官認定他在刑事案件未決時離境,返美時已涉及犯罪行為,因此以假釋入境處理是合理的,入境時不應被視為合法永久居民。
他不服判決,向移民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,但該委員會最終維持移民法官的決定,拒絕其請求,確立遣返判決。此時他的綠卡已被註銷,面臨驅逐。為了挽回合法永久居民身分,他於2021年向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聯邦訴訟,挑戰國土安全部與移民法庭的裁決,案件進入司法最終攻防。其委任律師在接手後調整訴訟策略,集中在政府執法的程序瑕疵與法律適用問題。
律師主張,國安部無權將其視為入境申請人,因為他持有綠卡,依法入境,理應不被視為重新申請入境的外籍人士。還有,商標偽造罪是否屬於道德敗壞犯罪依然爭議不休,而政府直接取消其綠卡的做法則違反正當法律程序。最終,聯邦法院裁定政府敗訴,認為移民官在未有正式有罪判決的情況下即註銷綠卡,違反憲法,強調必須在正式判決有罪後才能執行綠卡的註銷,否則構成非法懲罰。法院裁決恢復其綠卡,案件也發回移民法院執行。
律師表示,這項判決對於移民執法影響深遠,確立了重要法律標準,使未來綠卡持有者在刑案審理期間不再因未定罪而被註銷綠卡。根據司法程序,若政府未在5月18日前提出重審請求或在90天內上訴至最高法院,此案將成為往後法律依據,可能對美國移民政策造成進一步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