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特犬被列入禁止飼養名單 台東農業處:未遵守管理規定將依據動保法處罰並沒收犬隻
- byVic

讀後心得
比特犬自111年3月1日起被列為禁止飼養動物,台東農業處提醒飼主需於112年2月28日前登記並為犬隻絕育,違者將面臨5萬至25萬元罰鍰及沒收犬隻。飼主應在公共場所攜帶比特犬時由成年人伴同,並使用鍊繩與透氣口罩。動物防疫所長強調,若未妥善管理比特犬,將依法處罰並可沒入犬隻,以保障社會安全。
隨著近期比特犬攻擊事件的增加,農業部宣布自111年3月1日起,比特犬將被列為「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的動物」。所有飼養比特犬的飼主必須在112年2月28日前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,並且必須對犬隻進行絕育,禁止繁殖,以強化飼主的責任。若未按時登記或進行絕育,一經查獲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至25萬元以下的罰款,並可能被沒收犬隻。
台東縣農業處表示,比特犬屬於農業部公告中具攻擊性的犬種,飼主在公共場所或能夠進入公眾地點時,應由成年人陪伴,並使用不超過1.5米的繩索牽引犬隻,且必須佩戴透氣口罩或使用金屬製的堅固籠子來保護犬隻。若民眾發現飼主未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,可以聯繫動物防疫所進行舉報。
自111年起,動物防疫所開始持續調查合法登記的比特犬數量,目前已從200多隻減少至172隻。農業處強調,飼養比特犬的主人必須遵守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,特別是絕育這一責任。也請大眾依照政府機關的規定完成登記及絕育程序,切勿隨意棄養。
動物防疫所長指出,飼主必須妥善管理並確保犬隻在外時的防護措施。如未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養比特犬,將會被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的新台幣罰款。此外,飼主也有責任防止犬隻侵害他人的生命、身體、自選或財產。若未遵守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,則可能會依法沒收犬隻,以保障社會大眾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