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東注意!出租賺錢時忽視申報「這件事」被查獲,需補繳530萬元…屋主懊悔不已
- byVic

讀後心得
國稅局近期揭露多位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,提醒出租房產的民眾必須誠實報稅。根據《所得稅法》,租金收入需納入綜合所得報稅,違者將面臨補稅及罰鍰的後果。例如,一位業主未申報三戶住宅所得,最終需補繳稅款及利息共計36萬多元。國稅局呼籲有漏報的民眾自動補報,以減輕罰款和利息。若需協助,可撥打0800-000321或訪問官網咨詢。
國稅局近日揭露了多起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的案例,並提醒民眾在出租房產時必須誠實報稅。根據《所得稅法》第14條的規定,租金收入需納入綜合所得並進行申報繳稅。若被查獲,將面臨補稅與罰鍰的雙重處分,後果相當嚴重。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出租房屋的所得應依全年租金收入計算,扣除必要的耗損與相關費用後再進行報稅。若未如實申報,一旦被查獲,不僅需補繳稅款,還可能面臨裁罰。
例如,有名為甲君的民眾持有三戶大坪數住宅,但未依規定申報出租所得。經國稅局現場確認實際出租後,輔導甲君補報從108年至112年度的租賃所得,總額高達530萬元,需補繳稅款30萬元及利息6800餘元。若持續拖延,罰鍰將進一步增加,損失將更為慘重。
國稅局呼籲,若有漏報情形,應儘早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補報,並繳清應納的稅款。若在未被查核前主動申報,還可適用《稅捐稽徵法》第48條之1的免罰條款,減輕稅務負擔,以避免面臨更高額的罰款與利息。
民眾若對租賃所得有相關問題,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-000321,或透過官網的「國稅小幫手」進行線上諮詢,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。